工程预算由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根据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现场工程签证。(5)对于翻修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很难出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施工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方案,经发包商同意,维修完毕后再按核实工程量进行工程签证。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计价。计价时需将变更、签证工程分解或合并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变更、签证工程的计量支付。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合同价格的作用,有效的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当合同单价明显不合理或工程量变化太大时,原则上是只要有损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原有的合同单价就应进行变更。

工程预算在我国工程预算控制中的应用问题及建议: (1)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不了解和不重视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许多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都是 ,且大多数建设单位对工程预算控制的重视远远不够,不少建设单位是想方设法把资金用完,而不是节约资金。施工单位则只注重承接业务,不注重对业主的承诺实现。 (2)价值工程的实施未贯穿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 目前,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应用价值工程的造价控制都仅局限于某一阶段,如项目竣工结算阶段、设计阶段、材料采购阶段等,而没有认识到价值工程应该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工程预算信息来源是工程投标的前提。信息来源途径有: 1、主要依靠职工群众的力量。 2、经常到建设市场获取招标信息。 3、其他招标广告媒体等。公司应组成专家组,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不能盲目的投入财力、人力等去奔波。 工程预算的签证内容如下: 1、有经验的承包商不可预见的恶劣的自然条件和非承包商人为障碍。 2、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中的书面变更通知书。 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原因造成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如:甲方供料不及时,资金不到位、图纸不到位等引起的索赔。

工程预算控制的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预算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在项目投资决策完成后,控制工程预算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阶段。据统计,设计费一般不足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费用的1%,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预算的影响程度占到75%以上。 (2)实施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传统的决策理论将人看作具有 理性的“经济人”,认为造价人员在决策时会本能地遵循 化原则来选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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